您的位置:
主页
>
专利表格
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提交说明书摘要
- 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提交说明书摘要,一式两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 说明书摘要文字部分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应当整齐清晰、黑色、符合制版要求,不得涂改,字高在0.35厘米至0.45厘米之间,行距在0.25至0.35厘米之间。权利要求书首页用此页,续页可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纸张应当纵向使用,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2.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1.5厘米。
- 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 摘要应当首先重复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名称,然后指明所属技术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摘要可以包含最能说明发明的化学式。全文字数不得超过200个字。
- 摘要的附图需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摘要附图表格绘制,提交一式两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