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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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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应使用中文认真填写一份

  1. 本表应使用中文认真填写一份,文字应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
  2. 若请求人为申请人时,本表第(1)(2)栏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若请求人为非申请人时,本表第(1)栏应填写请求人的姓名和地址,请求人为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请求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还应填写单位联系人姓名。
  3. 本表第(2)栏应填写已在中国专利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并注明注册代码,专利代理机构指定的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其中必须有一名专职代理人,并注明代理人工作证号。
  4. 本表第(3)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办理方格后所述文件的,应在方格内标上“”号。应将相应费用邮寄到中国专利局审查一部综合室。
  5. 本表第(5)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请求人为个人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6. 需办理专利证书副本的共同专利权人,应在专利权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专利证书正本之后,提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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