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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心影杯”摄影大赛的通知

2013-02-20 16:07:00 1496

各部门:

为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展现建设中美丽中国的美好愿景,推动部门文化建设,增进部门之间的了解、沟通,活跃职工文化生活,构建文明和谐氛围,展示干部职工的文化素养及精神风貌,中国专利信息中心将与专利局人事教育部、专利局自动化部及北京国专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举办“第五届‘心影杯’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第五届“心影杯”摄影大赛

 

二、组织机构
本次摄影大赛由专利局人事教育部、专利局自动化部、中国专利信息中心和北京国专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筹办,设立大赛组委会。
组委会:
主任委员:宁珑
副主任委员:高康、赵喜元、李程、曹黎明、崔艾平
委员:陈伯军、白清、朱伟、吕继平、李晶、赵茜

 

三、奖项设置
金奖3名;银奖6名;铜奖15名;最具人气奖2名;
佳作奖30名;最佳组织奖3个单位。

 

四、参赛范围
联合举办单位职工(含退休员工)的作品。

 

五、参赛作品类型
(一)新闻类
体现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知识产权领域的新闻事件为题材,记录展现知识产权领域新闻的真实瞬间及知识产权事业近年来的辉煌成就。
(二)人物类
展现人物的真实瞬间,捕捉人物的精神世界,反映社会环境,体现各地风土人情、民俗民风。
(三)风光类
    以自然风光为拍摄对象,唤起人类关爱大自然、保护人类自然文化遗产的意识,关注生态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展示美丽中国风貌。

 

六、参赛作品要求
(一)胶片、数码摄影作品均可参赛,黑白、彩色不限。
一律以照片加《参赛表》的形式投稿,照片尺寸为8—12英寸,照片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单位、姓名。数码作品必须同时提交“JEPG”或“RAW”格式的原始影像文件的光盘(影像文件原则上不小于4MB)。
(二)经评审入围的胶片作品,将另行通知提交作品底片(赛
后统一归还),凡不能提交底片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三)每位参赛者提交作品的总张数不得超过6幅,所有作品均须在《参赛表》中注明作品名称,并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的时间、地点、机型、光圈、速度等摄影要素。
(四)本届摄影大赛组委会不接受经电子影像处理、合成、修改后的作品参赛。

 

七、稿件收集
本次摄影大赛投稿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具体如下:
(一)由各部门负责收集与整理本处职工的参赛作品。各部门请将不同职工的参赛照片和《参赛表》分袋装放;同时,数码照片作品和《参赛表》电子档以光盘刻录形式集中整理。各位职工的数码照片作品和《参赛表》电子档放置于以该职工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无数码照片的,其目录下仅放置《参赛表》电子档。
(二)各部门将集中整理好的参赛稿件(照片与光盘)交由大赛组委会,投稿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31日,逾期提交作品将视为无效。
(三)本届摄影大赛设最佳组织奖,依据各部门组织职工参与程度及以上情况,由大赛组委会评选出最佳组织奖。

 

八、有关事项
(一)本届大赛邀请摄影界专家担任评委,并承诺在评审过程中公正、公平,评审结果将在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二)本届摄影大赛不退稿。
(三)信息中心对参赛作品享有使用权,可以重复使用参赛作品进行出版和展览活动,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参赛作品投稿至:摄影大赛组委会指定的联系人。参赛表格可登录中国专利信息中心网站下载。

参赛表格下载:Files/file/sheyingcansaibiao.doc

 

人事教育部综合处:陈伯军 chenbojun@sipo.gov.cn

自动化部:         白清    baiqing@sipo.gov.cn

北京国专公司办公室:赵茜    zhaoqian@gzip_online.com

联系人:富海办公区:吴丹丹 wudandan@cnpat.com.cn

电话:62103097

北太办公区:李进          lijin@cnpat.com.cn

电话:82026932

局内及其它办公区:韩宇卿  hanyuqing@sipo.gov.cn

电话:62086230

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参与,请各部门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切实把本项活动搞好。
特此通知。

                                            第五届“心影杯”摄影大赛组委会
                                            二○一三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