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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下月起实施

2020-11-26 373
       今后,福建厦门市将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科技、文化、贸易、人才等政策措施,促进和支持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并通过建立知识产权综合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无偿为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政策指导、检索查询、维权援助等基础性服务。11月25日上午,福建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卢琳兵做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解读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将设立厦门临夏知识产权基金 带动当地产业升级
 

  卢琳兵介绍,作为福建省出台的首部知识产权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条例》从创造、运用、管理、服务、保护五方面确立了厦门市知识产权大促进、大保护的格局和机制。
 

  在完善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机制方面,《条例》要求政府完善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设立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库;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构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型智库、服务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加强与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对口支援地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开展两岸知识产权金融合作,推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经济协作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
 

  卢琳兵透露,近期,厦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运营引导资金与对口帮扶地区甘肃临夏州拟共同出资,吸纳社会资本设立“厦门临夏知识产权基金”,通过知识产权基金带动当地产业升级,并吸引外来优秀企业和人才落地临夏。此外,厦门还将依托两岸与“一带一路”知识产权经济试点政策,发挥本地政策、人才、技术、资本优势,以及临夏市场、土地、历史、人文优势,以“飞地经济”模式,建立产值分别统计、税收协议分成的“厦门临夏两地知识产权经济协作区”,探索东西部合作的常态化长效模式。
 

  建立失信违法重点监管名单制度 加强信用监管
 

  在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条例》要求加强信用监管,健全知识产权信用评价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知识产权失信违法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并提出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选聘技术调查官进入名册管理并向社会公开,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行政调解、仲裁、诉讼和维权援助等活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厦门将如何开展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卢琳兵介绍,厦门市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信息公示制度,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注册登记、抽查检查、行政处罚、司法等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到机构名下,形成全景画像并对外进行公示。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具有厦门特色的信用风险分类定量指标体系和定性标准,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同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将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主要手段,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在抽查中发现的存在通过住所无法联系、未按期年报等经营异常事由的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处罚结果。
 

  此外,厦门市还将加大对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挂靠、非正常申请专利等六类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在开展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政府资金扶持、表彰奖励等行政管理活动时,依法实施限制或禁入。
 

  据了解,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近期也将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技术调查官。下一步还将制定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制度,规范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配置、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转自: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