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下称《办法》),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据财政部初步测算,《办法》实施后,以后每年可减轻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负担约41亿元,有利于促进专利流通。
据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曾根据原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颁布了《专利费用减缓办法》。每年约有70%的国内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享受了上述优惠,2015年,其减缓缴金额约35亿元。
据了解,《办法》中明确了优惠范围、优惠对象、优惠力度和优惠程序等主要内容。(转自: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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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专利收费减缴预计每年减负41亿元
2016-08-10 16: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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