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印发后,全国各地高度重视,经初步统计,24个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第一时间就《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作出指示批示。其中,江苏省委书记批示请省长及副省长抓好落实,并提出“我省知识产权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新常态下要更加积极主动,有所创新”。上海市市长批示“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福建省省长批示“请研究提出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意见,报省政府研究”。湖南省省长批示“请省知识产权局商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海南省省长批示“请办公厅安排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甘肃省省长批示要求“组织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提交常务会审议”。此外,北京、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青海、宁夏等均提出由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或知识产权局牵头尽快制定本省(区、市)的贯彻落实意见,部分省(区、市)提出要结合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十三五”规划制定或《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贯彻落实工作等制定《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方案及配套政策。(转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